本馆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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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文化馆(原揭阳市群众艺术馆)成立于1997年7月,是揭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辅导、指导、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培训业务骨干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2006年7月经市编办批准,加挂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。核定事业编制20名。在编人员中,本科以上学历8人,占73%,专业人员比例达90%以上,拥有高级职称5人,中级职称9人,11名正式中共党员。


   主要职能是运用文艺手段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组织开展示范性文艺演出、展览、讲座、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;组织、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;出版文艺报刊;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;培训和指导区(县)文化馆、站的专业人员和业务工作;培训业余文艺骨干,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活动;搜集、整理、保护民间文化遗产,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;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;拟订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;制定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;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认定、申报、保护和整治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;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,建立和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。馆内设文艺创作部、文艺演出部、文艺培训部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部和办公室5个部室。